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延寿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ysxxxgk.harbin.gov.cn/col/col1289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延寿县西同庆街369号,邮编:150700,电话:0451-53024824,传真:0451-5302424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县认真贯彻《条例》要求,全面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认真落实《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28号)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更新完成30个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3213项,并及时公布。依法对25个部门和9个乡镇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对外发布。二是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20〕17号)要求,编制完成26个重点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积极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政民互动专栏建设,年度内发布民意征集信息8条,受理“百姓谈”来信14件,全部按时回复,回复率100%。三是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认真学习落实《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若干规定》(哈政办规〔2020〕19号)文件精神。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垄断性审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规范性文件达到100%解读。完成本级政府制度汇编并在网站发布。按要求梳理本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废止和保留文件并动态更新,及时在网站公布,年度内发布规范性文件7件,解读7件。四是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我县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为有效克服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年度内实施发布“六保”相关政策信息近50条。五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公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效能提升,同步推进建设、监督、服务,着力为群众办事增便利、为市场主体增活力。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咨询办”四种方式,实施办理“不见面”审批服务。企业开办由5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网上公布政务服务事项1388项,“最多跑一次”事项1443项,基本实现“办事不求人”。开辟涉企优惠政策专栏,发布解读各类政策近30个,开展涉企优惠政策在线访谈8次。五是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运用政府网站、延寿政务(微信公众号)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重要工作举措。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关于疫情知识、信息、政策、文件80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疫情稿件300余篇。六是围绕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通过常务会和党组会学习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投入资金,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严格按照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规划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完成县政府网站改版迁移集约化平台工作,完成了网站域名支持IPV6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及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调整政务公开版面,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结合全县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审计监督、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抓好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和结果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2731条,通过“延寿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70条,政务公开目录发布信息9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全年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同意公开1件。另一件不属于政务公开内容,已帮助申请人转交到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所有申请均按申请人指定方式予以答复,办结率100%。一是畅通受理渠道。新《条例》施行后,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办理流程以及受理部门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对政府网站受理的申请,各单位均明确专人负责按时查办。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三是提高办理质量。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 (三)我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3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43 | -32
| 510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8
| -30 | 16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324 | +14 | 1564 | 行政强制 | 153
| +14 | 6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政府集中采购 | 233 | 33286.0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专业力量较薄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目前乡镇乃至县直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人员较少,兼职人员流动频繁,工作开展上缺乏连续性。二是基层公开工作还不够扎实。26个重点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虽已编制,但还未完全遵照实施。供热、供气、供水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未有效开展。个别单位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公开内容集中突击发布、延迟发布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信息把关审核不严格。少数单位、乡镇已发布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错别字、文号遗漏等问题。 下一步,我县将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根本,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力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机制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统筹协调作用,县信息中心协同作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对乡镇和重点政府部门进行分批次轮训,不断提升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的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全面做好县本级、县直单位、乡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督促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加快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加大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杜绝信息发布的随意性,确保政府信息发布权威、规范、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延寿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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